更新时间:2022.12.01
代位继承因为没有尽赡养义务导致丧失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关于代为继承权的性质有固有权与代位权两种不同学说。依固有权说,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其本身固有的权利
没有领养手续的养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没有办理领养手续意味着不构成法律上合法的收养领养关系,不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养女与养父母关系。而领养关系自当事人办理领养手续之日起开始起算。
女儿没有赡养父母也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在法定继承中,有赡养能力,但是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子女遗弃父母,造成严重后果,那就会丧失继承权。
女儿去世的其父母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女儿对农村老人死后遗留的宅基地没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女儿去世后父母是否对房产是否有继承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女儿生前对房产未立有遗嘱的,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拥有继承权,可以继承遗留的房产; 2、生前立有遗嘱,并且指定父母继承房产的,父母也有继承权,指定由其他人继承房产的
《民法典》同居关系是没有继承权利的,法定继承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并没有同居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在转继承中,若发生了符合代位继承法定条件事实的,则在继承开始时应当按照代位继承的规定构成转继承的条件分配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
没有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如果是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