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受托支付没有连带责任。 只有在受托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请求受托人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
中间人没有连带赔偿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中间人可以理解为证人或媒人,即联系交易双方的媒介,至于交易是否成功,跟中间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2、如果双方发生纠纷,中间人也只能是证人。 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债务人
第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一人有限公司资产的特点 1.股东为一人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至少要有两个连带责任人;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应存在债务关系,债务是不可分割的债务; 3、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一般指物种、行为、智力成果等权益; 4、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则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是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以担保物承担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当事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借款人一般就是连带责任人,在共同借款中一般会约定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要求还款,这种情况各共同借款人就是连带责任人; 但是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特殊约定的,则根据约定处理,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可以追偿。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在一般情形下,合伙人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