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未离婚当然不可以再进行登记结婚。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才能再行结婚。 2、未离婚再进行结婚属于重婚。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 3、建议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二
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
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如果双方感情破裂要分开,并不叫离婚,而是解除同居关系。双方虽没有登记结婚,但是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与拥有合法夫妻关系的类似。双方共同财产主要是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分割
双方当事人从未领结婚证的,补办的手续如下:双方当事人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办理结婚证所需的其他材料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补办条件的,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没有结婚登记,如果构成了事实婚姻的夫妻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那双方就不需要离婚。男女双方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如果是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会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婚结婚离婚证丢了影响结婚登记,但是可以补办离婚证,补办离婚证的去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申请补领要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
结婚证丢了的情况下,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但若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