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诉讼;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诉讼;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诉讼;以及不服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的诉讼等。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问题。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提到集资诈骗案,就不得不说一说“庞氏骗局”。“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简称,最早由一位名叫查尔斯·庞兹的美籍意大利人发明,因此得名。
在非法占有目的的驱使下,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其立案条件满足以下两点之一即可立案。1、自然人实施非法集资诈骗手段,涉案金额超过十万元;2、单位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涉案金额超过五十万元。犯罪嫌疑人集资诈骗金额不大的,不认定构成此罪。其主观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的数额分三种,“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
构成网络诈骗罪的,相应的立案条件为:网络诈骗数额达到2000-5000元的,达到诈骗罪标准,应予立案追诉。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票据诈骗罪相关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数额条件为五万元,达到该数额的,公安机关即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条件应为: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
网络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有八种情形: 1、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3、团伙诈骗;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到处罚; 6、诈骗救灾款; 7、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的即可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
1、第一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第二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刑事自诉案件范围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诉讼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和情节轻微,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轻微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