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天津本地工伤纠纷应按当地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 (二)康复性治疗费; (三)辅助器具配置费; (四)生活护理费;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如果认定上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65岁的劳动者一般适用于(认定上工伤的除外)侵权赔偿。按本人的户口(农村或城镇居民)性质计算赔偿金,计算15年。假定是黑龙工省的城镇居民(按17年标准)为39万左右,农民居民(按17年标准)为17万左
因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赔偿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根据工伤的伤残等级程度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没有鉴定伤残等级的,只有停工留薪期工资、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过在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之间签订派遣合同时,双方就应该明确各自的责任,比如派遣工工伤由谁负责,双方各自承担多少责任等,都可以提前约定清楚。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报告出
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协商解决。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单位不满意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不接受工伤鉴定的决定; 2、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及其近亲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满意; 3、用人单位对中介机构确定的单位支付比例不满意;
由于家庭纠纷而造成的伤害,不能算作是工伤,自然也就谈不上工伤赔偿了。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如果产生工伤死亡赔偿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协商、调解、诉讼、仲裁。具体如下: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是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属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则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来解决。
工伤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第一,处理工伤;第二,委托律师全程代理;第三,申请工伤认定;第四,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第五,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第六,办理工伤保险理赔;第七,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协商解决。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