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 1、主体要件,行为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3、客体要件,犯罪行为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要件,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累犯是要距离上一次犯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以下三种法律后
决水罪量刑标准分三种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决水罪侵犯的客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符合以下四个要件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1、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行为人主观方面系出于过失;3、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4、客观方
刑法中没有规定过失杀人罪这个罪名,过失杀人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判刑具体如下: 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致人死亡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相比,两者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不同之处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场合,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导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一种危害行为,应该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因此,成立不作为犯罪在客观上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不作为的行为人负有作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前犯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情况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情形,从重处罚。然而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去掉了这一部分的内容,所以犯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则成为了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这种情况在刑法学上称为想象
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是民法上的注意义务的体现,民法理论上将注意义务分为三个层面: 1、普通人注意义务,以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是否能够注意为标准,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难以注意,也没有注意,不能认定行为人存在过失。一般人能够注意而没有注意,行为人即存
缓刑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要件如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刑法理论上一般将本罪简称为赃物犯罪。在具体案件中,会根据具体犯罪行为及其指向的对象,确定适用的罪名。其中:1、犯罪所得,是指通过犯罪直接得到的赃款、赃物,不
打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根据侵害人打人手段、目的、受害人的受伤情况等来判定,一般而言,打人致使人轻微受伤,不构成犯罪,侵害人仅需承担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责任,但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投毒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种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犯罪分子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