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规定不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当事人不服人事处理决定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等处理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一般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做出复议决定后,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若法律规定复议为终局决定的,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等。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其中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意思是行政处分还存在。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
公民可以对政府的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行政机关已经作出了具体的行政行为;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该行为的直接影响;并且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且在有效期限内提出申请的。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的手续是递交申请书,但是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复议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法定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