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调查程序包括有: 1、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 2、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 3、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
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法调查程序包括: 1、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 2、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 3、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 4、登记保存证据。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步骤首先应当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告知各方参加人员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之后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处罚决定,然后由当事人对事实进行申辩。经过质证和辩论后,听证结束。
一般行政处罚都有下列主要程序: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以及予以执行。如果符合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形的,行政机关也可以简化上述程序,当场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特点有无需立案,当场实施处罚;可以由一个执法人员单独实施;对证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收集必要证据;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口头告知等。
行政处罚行为有效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行政机关有此种处罚权,不存在滥用处罚权或超越处罚权;二是被处罚者有行政违法行为,且违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法定免除处罚情况;三是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四是处罚决定适用行政法律、法规正确。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无需立案,当场实施处罚 二、可以由一个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三、对证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收集必要证据 四、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申辩的,记入笔录。 附: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
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