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如果当事人没有相反的约定的,债权债务转让可以盖合同章。除合同章外,当事人还可以在转让协议签名、盖公章或者按指印。转让协议一般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成立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转让合同不是从合同。债权转让合同是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质权,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
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是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1)剥离前已受清偿。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3)真债权假合同。 (4)新贷还旧贷。 (5)法律上不能。 (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
债权转让合同不是实践性合同,债权转让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对于实践合同,只有在履行先合同义务之后,合同才成立;而债权的转让在签订合同时就生效
债权转让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的关于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协议。债权人在与受让人依法达成协议后,还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转让行为才有效。并且转让的债权需要是有效存在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合同债权的转让条件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权不属于依法、依约定、或者依据债权的性质不能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合同的债权转让及时通知了合同的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的特征: 1、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2、债权转让是权利人转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债权转让的质押合同并不是随之转让,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些质押财产进行出质后不得再转让,如出质的基金份额,股权除非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合同债权的转让条件为: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该债权是可以转让的,通知了债务人等,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