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可以拥有使用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
依法通过土地承包流程,与发包方签订的书面承包合同是合法的。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需要写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集体用地的建设用途;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租赁期限;租金事宜;解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依法成立的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责任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其中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法律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
是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由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除了法律不允许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除外,所有主体都可以作为受让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如果想继续承包土地的,则可以办理延期,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以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延长。 申请延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
如果承包耕地,则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最多签三十年,如果承包草地,则承包合同最多签五十年,如果承包林地,则承包合同最多签七十年,此外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承包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