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二审后不服的解决办法: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二审指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
再审后不服判决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1、如果有证据证明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抗诉。 2、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应当自立卷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审结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向庭长报告并
离婚一审后,六个月后可以二审。我国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处理方式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不服生效判决,可以申请再审,过了两年的申请再审期限后,可以申诉。申诉时效,是指规定申诉人对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不服。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在一定期间之内有效的一项法律制度。超过法定期限,申诉权即行消灭。
不服二审判决的,可以向原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同级、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
一审不判决离婚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新判决; 2、上诉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法院应当自二审立案
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第一审案件宣判并送达判决书之后,原被告只要有一方上诉,就会引起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审理认为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均正确,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大部分案件是这种结果。只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错误,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