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关于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一、自愿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如果违反《合伙企业法》第 45、46条的规
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合伙人的共同出资,作为合伙组织的价值形态表现,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所谓共同出资,就是各合伙人为了共同经营的需要,各自将自己拥有的资金、实物、技术、劳务等生产要素组合起来。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可以是均等的,也
普通合伙人,一般有五种出资方式,具体如下: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1、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 2、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 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 4、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
合伙人出资的形式有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劳务出资等等。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可以是均等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2、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有限
由于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合伙企业法特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其他出资方式与普通合伙人同。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有: 1.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