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以进行合伙经营,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以货币出资。 2.以实物出资。 3.以知识产权出资。 4.以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出资方式: 1.以货币出资。 2.以实物出资。 3.以知识产权出资。 4.以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有: 1、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用货币以外的财产,经评估作价后出资; 3、用劳务,经评估后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
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有: 1、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用货币以外的财产,经评估作价后出资; 3、用劳务,经评估后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出资。有限合伙人以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进行出资。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是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2、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