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的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
区别如下: 1.主观方面不同。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2.侵犯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如下: 一、犯罪客体不同。 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侵犯了多种社会关系,是复杂客体; 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是简单客体。 二、犯罪客观方面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素: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有: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刑法》第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为: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
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条件为: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 1、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 2、滥伐林木罪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一般不是盗伐。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条件主要有: 1、构成滥伐林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侵犯的对象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森林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森林和森林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2、客观要件,犯罪犯罪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等有关保护森林、森林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3、主要要件,犯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