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一、为避免纷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应尽可能采用明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以保证探望权行使的可操作性,避免产生误解。如: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
离婚协议中可以这样约定探视权: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多少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双方也可
离婚时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避免纷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应尽可能采用明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以保证探望权行使的可操作性,避免产生误解。 如: 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
探视权的约定如下: 1、约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要严格遵守; 2、约定探视的次数和频率,以对孩子最大利益出发; 3、约定违背探视规定的惩罚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
离婚时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避免纷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应尽可能采用明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以保证探望权行使的可操作性,避免产生误解。 如: 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离婚后的探视时间规定是:离婚后的探望时间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时间执行,如果男女双方不能就探视时间、方式等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约定探视权的规定: 第一,约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要严格遵守。 第二,约定探视的次数和频率,以对孩子最大利益出发。 第三,约定违背探视规定的惩罚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
探视权的约定:一般而言,每月探视次数不宜过多,如果探视过多,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当孩子八岁以上时,具体的探视时间和方式也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转移孩子的独立意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
约定探视权的规定: 第一,约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要严格遵守。 第二,约定探视的次数和频率,以对孩子最大利益出发。 第三,约定违背探视规定的惩罚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
小孩探视权的约定应该结合子女的生活学习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约定,也就是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不得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与生活。在此基础上如果约定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
离婚后探视权由当事人或法院约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