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不能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国家、社会、以及集体的财产;他人的财产;来历不明或权属不明的财产;不能被继承的权利是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
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状包括这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
财产分割起诉书首先应该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姓名等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诉讼请求。请求中写明分割的财产具体金额,写明事实与理由,写明财产的具体分割情况;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且写明时间。
遗产继承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
财产继承人包括的范围有: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其中法定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遗嘱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指定的任何自然人。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家庭财产先由家庭成员协议分割,若是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分配。家庭成员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当平等均分。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包括: 1、协议分割; 2、法院分割。一般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离婚分割财产原则包括尽量让双方能够达成合意,若是实在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应当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况下,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
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拟定好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登记,通过三十日的离
财产分割协议包括的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同原因和分割原因; 3、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财产分割的原则、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享财产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 6、分割后财产的交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以及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可以分割的个人财产。
反诉状包括: 1、反诉必须是本案被告针对本案原告,不能是其他人,本案第三人不能,提起反诉的时间限制在举证期届满前; 2、反诉必须向同一法院提起。不能反诉的案件有专属管辖的法院,不符合反诉条件,反诉程序必须与本诉程序相同。一个不能是简单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