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即时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其他解除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劳动合同的解除前提有: 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情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