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传统知识产权范畴有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等。
公民的荣誉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是一种身份权。其客体是光荣称号或嘉奖所体现的利益。故公民的荣誉权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知识产权可作价出资的范围一般以用货币估价或可以依法转让的权利范围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知识产权法的范围包括下列客体的专有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
民法典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商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