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向儿女要赡养费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一次付清。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望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 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还能要求增加费用的,但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子女患病、上学的情况出现,导致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二)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在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如果有必要的,仍然可以增加。主张增加抚养费的具体情形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只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般需承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抚养费,具体支付期限、数额可以先由父母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且抚养费一般定期支付,但支付人有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离婚抚养费当然可以一次性付清,法律上认为有条件且双方都愿意的,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做法,但是一般不建议采取这种做法。一次性支付一般针对的是由于收入和居所不稳定可能导致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比较特殊的是,对于支付方是港澳台或者外国籍贯时
离婚孩子抚养费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对于孩子扶养费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当事人只需要缴纳一次社会抚养费。法律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后原则上不需要再支付了。但如果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因孩子实际需要的抚养费增加的,已经支付的抚养费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可以要求对方再次支付抚养费。法定的增加情形为: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