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如果没有立遗嘱,按法定继承来分配财产。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的范围是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
老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话,去世后财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限制,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是说法定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
立遗嘱后财产有变化的办法是:遗嘱订立后财产发生变化的,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未重新订立遗嘱的,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按遗嘱进行分割,遗嘱中未涉及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遗嘱过户房产证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的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当提供下列资料:死者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被拆迁人遗留的房产证,如房产证、存款证明、股票等;如果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香港房地产税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清单;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
遗嘱人未订立遗嘱的,一般要平均分配其财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嘱人没有写遗嘱,财产分配的方式是:首先考虑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再是法定继承。
申请人到继承财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死者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被拆迁人遗留的房产证,如房产证、存款证明、股票等;如果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香港房地产税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清单;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
财产遗嘱内容如下: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
遗嘱的内容并没有硬性形式要求,原则上只要当事人有行为能力,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不触犯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就应当认定有效。如果是自书遗嘱的话,需要遗嘱有效必须满足:本人自己手写,并有立嘱人的签字和手印,以及包含立遗嘱的年月日信
遗嘱人未立遗嘱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对遗嘱人所留的财产进行分配,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