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婚姻关系解除后,夫或妻一方发生的个人债务,那么只能向债务人单独追偿,与 另一方无关。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后尚未支付的,那么债权人能够举证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以夫妻名义所负债务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
丈夫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妻子需要偿还。如果是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妻子不用偿还,应由丈夫个人偿还。婚后一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或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民法典》规定男方欠外债,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夫妻离婚后女方有义务偿还,且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若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由男方承担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同债务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不需要用婚前财产偿还。 1、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财产分配具体如下: 1、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问题,
婚后夫妻债务不要婚前财产偿还。因为婚后夫妻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需要使用夫妻共同债务进行清偿。只有在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清偿夫妻公务的时候,才需要使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而婚前财产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即使已经离婚了,还要是夫妻共同
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偿还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需要还债; (2)丈夫婚前欠债的行为,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
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一般不需要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
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要还,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
夫妻离婚,债主可以要求欠债的夫或妻一方偿还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务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只能要求欠债的人偿还。
夫妻一方单独欠下的债务一般按共同债务处理,所以离婚后另一方要一起承担。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离婚之前的债务,妻子是否需要偿还,要看情况。婚姻关系解除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只能向债务人单独追偿,和另一方无关。债务发生在婚姻期间,离婚后还没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证明此债务发生在婚姻期间,并以夫妻名义所负的,那么就要按共同债务处理。或虽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