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严把集体土地流转的关口,严格执行一户一基制度,对宅基地流转注入方要必须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用地,土地
不能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集体土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另一种是归国家所有。土地是不能进行所有权买卖的,只能买卖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拆迁征收所取得的也是使用权。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
农村父母死后土地归集体所有,但是如果老人是土地的承包责任人,其亲属是联合承包人,父母死后应当地转交由联合承包人所有,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
1、一般来说,出嫁女的土地一般都是由土地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为出嫁女进行土地确权的。也就是说,出嫁女所承包的土地在哪里,就由该土地所在的村委会负责为出嫁女进行土地确权。 2、假如出嫁女出嫁以后,并没有在新的居住地获得新的承包土地的话,
农村土地没有继承权。而承包收益有继承权,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根据遗赠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认。前述所称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费一般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
农村地区荒地归集体所有,但是荒地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此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荒地的承包经营权。
其实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 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部门。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
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村委会的初步审核意见是宅基地申请的第一个环节,如果村委会置村民的申请于不顾,造成宅基地审批程序无法推进,给农民建房权益造成了影响,属于可诉行政行为,村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转为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占用的土地,涉及有关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进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