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关于离婚后子女由谁直接抚养的问题,人民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进行判决。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抚养条件相当的,人民法院一般从子女利益出发,考
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有一定的难度。在男女双方离婚之后,不能够随意的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有两种方式。第1种方式是男女双方协商变更。第2种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裁判变更。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具有正当的理由,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主要包括
医保能报销生孩子的费用,但前提是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孩子的费用包括正常生育分娩住院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若是用职工医保报销,基本是可以报销60%到80%左右的费用
离婚的时候,一方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具有一定的难度,但这并非不可能。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两个孩子都跟着一方更有利于这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法院当然可以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一方。所以,如果一方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要积
离婚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一旦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纠纷,无论是财产分割纠纷还是子女抚养纠纷,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会发挥更高的证明效力。根据民法典,法律并不强制当事人要求公证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就是指在登记离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公证,但同样并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的公证,主要目的是经公证确认双方可分割的财产数量和财产权属,如果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并且也都清楚财产的具体数
严格意义上,监控录像当然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一种类型。而监控录像,就是视听资料的典型代表。但是,离婚诉讼中,视听资料不一定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人在收集视听资料,也就
手机短信能否直接作为证据,一般需要考量收集短信是不是具有证据效力,就是说手机短信应该具备证据的可能:关联性、客观性以及合法性。 1、证据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案件事实的客观遗产而存在的客观存在,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转移。证据的客观性要求短信必须真
首先,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当然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方式包括了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法定离婚方式的必要前提,都是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对于双方没领证的,当然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因为这时候婚姻关系是不存在的。这时候双方之间的关系可以称为同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再婚后的夫妻可以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换句话说,就算是再婚的夫妻,也可以进行财产公证。同时,公证可以让双方的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避免再婚后纠纷的产生。这时候双方就需要达成一致的财产所有制协议,同时
起诉离婚,原告当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离婚诉讼也是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因此,离婚诉讼中原告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败诉风险。具体来说,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
婚后协议书,可以自主选择要不要去公证。 按规定,经公证过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该公证的除外。 因此,在出现纠纷时,公证过的婚后协议书会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其证明比没公证过的婚后协议
小产权房买卖是否合法,需要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而定: 1、如果小产权房没有经过审批程序获得房产证,那么买卖该小产权房是违法的; 2、如果小产权房经过审批程序获得房产证,那么买卖小产权房是合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四项房地产,不得转让,分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