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供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保存好相关证据,可以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是不包括加班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则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为标准计算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属于非法解除,应该按上面标准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