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
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所适用的误工费数额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依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应依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进行确定。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是治疗受害人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对于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受害人,其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确定伤残的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
不算。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这种情况下,职工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
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三款作出了以下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因事故产生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己方主责,对方次责,则事故赔偿金额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交通事故负全责误工费的计算根据误工时间及实际收入水平进行确认。误工费是指受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的害人在因伤接受治疗这一段时间内,所遭受的收入损失。
交通事故负全责误工费通常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进行确定。
交通事故,己方主责,对方次责,则事故赔偿金额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可以要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对方全责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