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工伤鉴定后应依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 一、保持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 二、解除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
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
公司辞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被裁员工有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半年以上的,按一年支付,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月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
工伤鉴定出来以后,由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工伤复查鉴定改变结论的赔偿:单位已经按之前伤残给付的部分不应返还,未给付的部分应区别对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原级别支付,伤残津贴及医疗保险费、护理费等在复查鉴定结论生效之前应按原支付或缴纳,此后应按鉴定后的级别对待。
交通事故鉴定为工伤的不影响赔偿费用,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
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会同制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将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个等级,具体标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