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无权收回,除了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 第二:宅基地使用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即存在不正当使用宅基地行为,例如恶意抛荒,利用宅基地从事农业生产等行为; 第三:宅基地所得是通过不正当买卖行为,即非本村集体成员之间的买
1、农村宅基地动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补偿,依法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及搬迁费、困难补助及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建设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建设房屋的土地归集体所有。
征地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试点明确4大任务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
农村的宅基地一人一般20至30平米,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宅基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目前,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已经完成,但不是所有的村民住宅都进行了确权,有的因为产权不明或者违法建房规定等问题没有确权。 以下情形的房子也是可以确权的: 1、一般情形下,满足“一户一宅”的情况才可以进行登记确权,但通过继承得来的房子,也是可以进行
宅基地被别人房屋占用,如果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就返还宅基地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能要回宅基地。如果不能与对方协议一致,当事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宅基地权属的,一般不能要回。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农民在出卖、出租自有住房后,如果又申请使用土地建造房屋,相当于在将无偿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变相转让后仍可再次无偿用地,造成的后果必然是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