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
当被拆迁人遭受强制拆迁的时候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如果是政府的强制拆迁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
只要买卖双方是经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回迁房协议书,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该回迁房协议书应为合法有效。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含的内容如下: 1、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3、停产停业损失; 4、搬迁期限;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技巧: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3、约定违约责任;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5、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
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即安置房转让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是具有约束力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包括下列条款: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基本信息。 2.被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 3.被拆迁房屋的现状。 4.安置房的面积、位置、迁入时间等基本信息。 5.安置房的标准。 6.拆迁补助。 7.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后,没有特别的理由无法进行反悔。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在实际拆迁活动中,被拆迁人的法律意识不强。面对拆迁办的高压政策,只能被迫
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一般情况下,以注销企业公章的方式签订拆迁协议是违法的。企业注销,即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再续期或者公司内部解散的过程,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同时,公
签了拆迁补偿赔偿安置协议后还可以维权。拆迁补偿赔偿安置协议订立后一方不按约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交由政府协调,协调不能解决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符合如下情形,其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