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行政诉讼中的级别管辖可以通过如下规定确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
行政诉讼共同被告的确定:共同被告是两个以上被告在同一个案件中的合并,属于诉讼主体的合并,在行政诉讼中作为共同被告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
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侵权行为地。其中被告住所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侵权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规则是: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
一、级别管辖 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虚假诉讼案件管辖地这样确定:能够确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的确定如下: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住所地按经常居住地确定; (2)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的地方除
发回重审的原则上不收取诉讼费。 1、关于发回重审后诉讼费的回答为再审案件,原则上不收取诉讼费; 2、但是因为案件当事人原因造成原生效判决瑕疵,经审查需要再审的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再审请求额缴纳诉讼费。 对一、二审人民法院的全部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院可依据相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在查明事实后,对监护人的资格予以撤销。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法院应另行对监护人进行确定。或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其行为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资格可以由《行政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如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等。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的确定方式为:对于普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