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合同的义务一般包括两种: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的、必备的,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附随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合同的性质、目的及交易习惯而附带产生的义务。
订立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有三种: 1、总价固定合同,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 2、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量结算; 3、成本补偿合同,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
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提供劳务的合同种类有: (一)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和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和地质条件的调查研究达成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工程施工的施工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3、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种类和期限根据劳动者和派遣单位之间约定的用工情况确定,劳务派遣合同的种类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完成一定量工作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二年,合同中要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
建设工程合同以工作性质为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以合同主体为标准:国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以工作性质为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以合同主体为标准:国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
一、法定分类。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 二、学理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