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量刑裁判规则: 1、法院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2、如果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的行为造成特
法院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裁判规则: 1、法院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2、如果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法院应当判处其三年以上
我国刑法明确地规定,触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由于该犯罪行为导致出现特别严重后果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为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 3、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上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有: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
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依据刑法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对教育教学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
1、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 1、行为人犯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