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股权转让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股权转让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但是登记并不是生效要件。
股权转让纠纷,不一定属于专属管辖。如果涉及到不动产、港口作业或者股权继承的,则属于专属管辖。如果仅是股权转让纠纷的,则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说明股权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合同约定内容是关于不动产的,属于不动产合同纠纷,因为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建设工程纠纷是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协议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合同纠纷,但是需要看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是针对离婚、继承等特殊事项签订的,就属于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其他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合同指的是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目的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
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或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