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借款介绍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介绍人只是介绍借款人和出借人达成借贷的合意,并不是担保人,担保人应当签订担保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对借款承担担保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
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的,是名义借款人的责任,如果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也许很多人都不清楚,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贷款仍需还款,因为只要签订共同借款合同,贷款发放成功后; 无论其中一个或多个借款人未使用,都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必须按原合同办事,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除非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是可以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 一般情形下,根据《最高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