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地点为: 1、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地;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即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单位未注册登记的,为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以合同双方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未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仍不能通过上述方式确定的,依照以下规定处理: 1、支付货币的,接受货币
分情况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针对负有给付货币义务的一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针对负有交付不动产义务的一方,采用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4、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管辖地的,按合同约定的管辖地管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承揽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是有约定的按约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依照以下方法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仍不能确定履行地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合同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约定不明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议补充。没有补充协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购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购销合同作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法律其他规定等。
保证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保证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保证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保证合同履行地;法律其他规定等。
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地点确定;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和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根据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先将贷款划出,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应认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