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合同除保密和竞业条款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如果公司提供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剩余服务期的费用。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无法对双方当事人产生实际的约束力,将不会产生违约责任,因此成立未生效合同不及于违约金条款。未生效合同尚未生效,不能按照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辞职不属于违约,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两种情形下,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违约金支付的特别规定,由于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比如员工迟到一次,企业偶尔延迟发薪,如果每一种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都是支付违约金的话,显然是行不通的。所以,实践中,违约金的支付条
一、能否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关于服务期,法律还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
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
一、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你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该用人单位为你支付的培训费; 二、除违约金外,再额外扣除你的工资是违法的。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违约金作为约定的违约责任的一种,在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原来的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违约责任只是针对一方出现的违约行为,并不排斥解除权以及继续履行的存在。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造成了合同根本无法继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行为,这时候守约方既可以解除合同,又可以请求对方按照合同内容承担违约金的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违约金责任是约定的违约责任。只有
违约金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之中约定。 1、违约金在法律并没有规定上限,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比如高于造成损失的30%,那么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