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监护终止的情形规定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
能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三种,第一是夫妻一方死亡;第二是离婚;第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因死亡导致婚姻关系终止,其中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我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
下列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 1.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监护人被法院撤销监护职务; 4.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 5.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债务人将全部债务履行完毕;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了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者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监护关系不终止的情况是不存在以下情形: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般在劳动合同终止之后,其实就认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是终止的。那么导致终止的情形就包括: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包括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等。
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合法的有: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三种情况,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与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债务人已经履行完全部债务;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以及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收养关系的解除登记、撤销收养证书、宣告收养无效,都能引起收养关系的终止。 第一,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到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到养子女的生父母或者原送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
在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因监护人客观无法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关系应当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