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在我国的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行政机关依法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法院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等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诉讼完结后,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船东责任限
强制执行的费用应由被执行人承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强制执行的费用主要包括勘验、鉴定、评估、拍卖、仓储
先予执行费往往是在申请先予执行时由当事人进行支付,之后在案件审理完成之后一起通过被执行人支付。依据法律规定规定,先予执行的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所以一般是先由申请人预付,之后的承担依据判决结果而定。
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如果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可要求房屋人、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由房屋人或者责任人承担;如果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则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因此听证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起诉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案件,必须缴纳相关诉讼费用。双方能够协商确定的,也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具体如下: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