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
行政强制拆除程序是:行政机关会先进行催告;经催告后,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强制拆除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理由和依据等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很多,具体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因其实施具有紧迫性,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又可以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物采取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以及对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指的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损毁、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出于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等目的,而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的,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的。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是: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此期限届满后
2012年1月1日。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