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军婚办理离婚的程序比较特殊,流程比较复杂。但是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在军婚中女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法条,女方要求离婚的前提条件为: 第一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可以不征得军人同意。 第二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
现役军人是可以离婚的。但由于现役军人特殊的身份,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保护军婚制度,就是说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经军人同意,法律只是要求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时必须经军人同意,而并没说现役军人不能离婚。
军婚要求的材料 1、户口簿(女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证明(现已自愿) 5、双方合影4张彩色照片 6、军人持团级以上
不是不可以和军人提出离婚,而是在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时,其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军婚就是结婚的一方为现役军人,不是女方不能提出离婚,而是女方提出离婚后,军人一方无明显过错且不同意离婚,则该婚姻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解除。
1、经济体制的转变引起婚姻观念发生转变。 2、相处时间较少,夫妻感情淡漠。 3、感情基础脆弱,婚姻维系时间短。部分年轻男女婚前认识时间短相互了解不够,双方还没有真正建立感情基础的情况下,草率结婚。婚后
军人可以离婚,军人的离婚手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 (1)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 (2)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
首先,如果配偶是军人,这就是婚姻法规定的军婚。与普通人离婚不同,同军人离婚,需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特殊要求。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如果是非军人一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必须获得军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军人本人不同意,就不能擅自解除婚姻关系
涉及军婚的主要规定是指,我国民法典第1081条。根据第1081条,军婚受到婚姻法律的特殊保护。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想要离婚的话,必须经过现役军人一方的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的话,就不准许双方离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作出了另外的规定。对于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