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分居期间产生的以下债务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
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不一定是双方共同债务,如果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是双方的共同债务。而对于共同债务,双方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应认定是共同债务,由夫妻进行共同偿还。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 但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虽然双方没有登记婚姻关系,但是法律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应由二人共同偿还。
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其余情况为个人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一方明确为个人债务,用于个人生产使用的,并且债权人明知的,则为一方个人的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借的信用卡用于共同生活的是共同债务,具体要看使用信用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果是就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借款不一定是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两种例外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
同居间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依据其债务是否属于双方意思表示或者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是用于共同生产生活的情形而定的。如果属于前面的情形的,其为共同债务,反之则属于个人债务。
分居期间的债务的偿还:如夫妻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其无需对对方在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夫妻双方对此就都有偿还责任。
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与分不分居没有关系。所以分居期间一方举债只有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一方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
分居离婚期间的债一般算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是一方所欠的债,该欠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没有追认的,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