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遗嘱继承人死亡,由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该遗嘱中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遗嘱继承人死亡一般不能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有效,但是如果该遗嘱除了继承人只有一位见证人的,该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去世前立的遗嘱,只要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都具有法律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不一定会生效。遗嘱生效的要件除了被遗嘱人死亡外,还要满足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的情况下,继承人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那么遗产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的有关部分。 遗产中依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有关部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
遗嘱属于死因行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但是除被继承人死亡这一要件之外,遗嘱生效还需要具有以下要件: 一是遗嘱人订立遗嘱时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是遗嘱人订立遗嘱时意思表示真实自由。受胁迫、受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是遗嘱内容必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