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保障监察针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流程如下: 一、登记立案: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处理; 四、送达: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7日内,应当将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
劳动保障监察具有的基本特征有法定性、行政性以及专门性。法定性是指劳动保障监察的政策都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进行监察执法活动。行政性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行为,是具体的,其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国的劳动保障部门不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活动和制
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时有下列权利: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以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类型有: 1、确认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具体可分为肯定确认之诉和否定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职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如下: (1)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3)受理对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动违法行为。 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区
劳动监察大队的具体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单位的守法情况;受理关于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进行查处劳动违法行为等。
1、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 2、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3、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是为了保障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有保障人民的利益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以及社会和谐发展,也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成为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条件: 1、四级: (1)经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2、三级: (1)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
劳动保障卡号就是社会保障卡号,可以理解为社保档案的编号,也是确认劳动者参加了保险的标记性号码。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