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法院判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判决书下来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话,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一般这个的追溯期限是2年。
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法院下达的判决书生效后,义务人要及时履行,不及时履行的,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并且缴纳上诉费。 在上诉期内未按规定提交上诉状或未经法院批准而拒不缴纳上诉费的,按放弃上诉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明显不合理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明显不合理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情况特殊的,
无力赔偿只是一个暂时的状态,因此胜诉方也应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对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此后无论何时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对方的财产。
拆迁房可以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拆迁款是可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
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能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
法院一般不可以先判后逮捕。为了使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或逮捕等强制措施。所以强制措施的执行一般是为使侦查、审判等继续下去而采取的措施,一般会是在审判之前被逮捕。
司法强制拆迁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政府向法院申请强拆的期限为二年,其程序为: 1、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当事人有异议的,在60日复议期限、6个月诉讼期限内依法复议或诉讼; 3、到期后当事人既不复议也不诉讼,还不搬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房屋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