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第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第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第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一)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实际中经常出现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这会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失
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如下五点: 1、导致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等;无效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认定程序不同,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必须由撤销权人启动;人民法院和
1、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对当事人还有约束力。 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有期限限制。 3、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
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
可撤销的合同和自始至终都无效的合同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可撤销的合同的无效是不确定的、不绝对的,在依法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但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 2、自始至终都无效的合同是绝对的、确定的无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六个区别,分别是: (1)产生原因不同; (2)认定程序不同; (3)法律效力不相同; (4)法律责任不同; (5)期限限制不同; (6)概念不同。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
无效合同和撤销合同的区别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并且是确定的无效,但被撤销的合同不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在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并且造成二者无效的情形也不同。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 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 而可撤销合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的区别在于:1、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尚未确定,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合同;2、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表现为当事人无意思表示,或者主体资格不适
具体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识别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1、无效的合同是绝对的、确定的无效; 2、可撤销的合同是不确定的、不绝对的无效,在合同依法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但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等。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故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