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是: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
因合同部分履行而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更需要相关的法律的规范
合同履行期间已过是否继续有效,需要由另一方的态度决定,具体如下: (1)如果合同的另一方接受,合同有效; (2)如果拒绝其行为,该合同无效。 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是有效的行为。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解决方式,以下:
保证期间约定为“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是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此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
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合同履行合理期限。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
劳动合同不写期限有效,当事人可以就劳动合同期限进行补充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 1、当事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3、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
合同没有约定期限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成立,除非合同中约定需要有期限合同才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