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变更应当合同双方合意协商一致,将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表现在合同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建筑施工合同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法定条件下通知对方解除。我国有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该司法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然后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制定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有: 1、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转移风险; 2、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 3、加强合同履行时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采取下列措施防范风险: 1.发包方必需对承包方的主体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以及其以往承包工程的质量。 2.建设工程应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建人,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操作。招投标应公平、公正、
合作协议书可以简单理解为双方或多方签署以进行投资活动,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优势互补,长期共同发展的书面文件。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