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1
减刑的实质条件具体有: 1、减刑的对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的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以假释。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犯罪分子是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制度的。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一、保证人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1、保证人的主要条件是: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稳定的收入,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具备合格的保证主体,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
可以减刑的条件如下: 1、阻止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6、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 减刑
减刑的实质条件如下: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
减刑的条件有: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不是判处这四类的刑罚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减刑。其次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能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减刑适用条件是这样规定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前述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应当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
毒品罪的死刑适用标准: 一、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二、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
反担保的条件是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反担保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可以离婚的条件: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法院要判决准予离婚。离婚的办法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
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只有符合上面的两个条件才可以适用转继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