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 有效填补了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空白,而且也改变了以往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相互混淆的混乱局面。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夫妻双方。一方有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有法定性、救济性、惩罚性。 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律规定的。 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有以下要求: 1、夫妻一方必须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2、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的一方必须无过错;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损害赔偿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严重过错行为只限于以下四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地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主要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标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有如下要求: 1、请求赔偿的前提是,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2、赔偿请求需在离婚时提出; 3、仅能由无过错方的配偶向有过错的配偶求偿; 4、其他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法律严格规定,只有是以下情形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的过错等。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 有效填补了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空白,而且也改变了以往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相互混淆的混乱局面。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
离婚损害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损害赔偿的需过错当事人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之一,损害包括人身和财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