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工伤认定也属于行政行为,因此期限是六十天。
对工伤认定复议的期限是六十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工伤认定也属于行政行为,因此期限是六十天。
对工伤认定不服复议期限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
一、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是自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下来后,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
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是六十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工伤认定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的,期限是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工伤认定该职工属于工伤的,则该员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县以上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六十日,行政诉讼期限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