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处理租户不给房屋租赁费的办法是: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房东也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可以申请延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重新签订续房合同;双方未办理延期手续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租赁纠纷,既包括公有房屋租赁的纠纷,也包括是私有房屋租赁的纠纷。 公有房屋的租赁纠纷由来已久,而且早就存在。 问题的症结往往是,尚在转制或尚未转制的国有物业公司自身的问题所致,暂不细述。 这里主要讨论私有住房租赁中的纠纷,主要有四种情况
可以延期,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另外,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已到,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当租赁合同存在下列情形时可以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
物业管理不包含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的范围是小区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小区绿化管理、小区卫生管理、小区治安管理、小区交通组织与管理、小区公用市政设施管理、小区消防管理、小区违章建筑管理。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存在重大误解、胁迫、欺诈、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后五年内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房屋租赁期间业主是可以买卖房屋的,但是出租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期间可以出售房屋,但应当遵循“买卖不破破租赁”的规则,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及承租人应享有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此外,承租人对于其租赁的该出售房屋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抵押的房子可以进行租赁,设定了抵押权的房子再进行出租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不受影响。